Re: [姆咪] 也就是說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17 12:35:34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walter741225: 你告訴我你拿4-20出來有什麼模糊空間阿 07/17 12:18
: → jerry7668: 那你就先看我怎麼打的不就好了? 07/17 12:19
: → jerry7668: 你要不要先去吃個午飯 好好想一下? 07/17 12:20
: → jerry7668: 我也反問你 如果你是板主 你該怎麼預防? 你該怎麼做 07/17 12:20
: → jerry7668: 搞起接力的不是我 檢舉接力的也不是我 07/17 12:21
: → jerry7668: 今天搞到4-10小組長出來說要跟法務討論也不是我 07/17 12:22
: → jerry7668: 我不反對你批評我 但你能否好好思考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 07/17 12:22
: → jerry7668: 真要說沒有模糊空間 從小組長說有問題要討論那時開始 07/17 12:23
: → jerry7668: 就沒有所謂的模糊空間 07/17 12:23
: → jerry7668: 只是能拖多久就多久的問題 07/17 12:23
: → jerry7668: 然後拖到皇城哪天跟蘿正板那樣被隱板小組長還要寫報告? 07/17 12:26
接力開始我的看法就是
要動用緊急手段 也就是2-2-V
我在這也說過現任板主有個問題
那就是不愛用緊急手段
這應該至少是第三次我比較認真提出了
明明你也在的樣子阿?
你問我為什麼會不爽?
你說你的目標是要改善4-10
然後你搬出的條例是:
十、連線單位應要求其使用者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為下列可能涉及侵害
網路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下載或重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公開於網路上。
(四)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之文章。
(五)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爭議之行為。
好啊 現在大家一起來集思廣益一下
現有的4-10 1/3你不OK 直接跳過檢舉4-20
那照上面的條例
要怎樣做到
1.可以符合上面條例
2.可以有限度的讓皇城貼情報圖
一起來想阿
我覺得喇 法律有明定貼多少以下
可以當作是推廣 而不是散佈或侵害著作權或智財權
是很大的關鍵喇
但有嗎? 邊板那麼多學法的
有人能告訴我嗎?
作者: emptie ([ ])   2019-07-17 12:36:00
其實就我的觀察 這個問題也不是最近的事情了pp當板主的時候就問過上面了然後 也沒有明確的結果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17 12:37:00
不就是因為事情都沒發生所以就模糊到今天嗎
作者: emptie ([ ])   2019-07-17 12:37:00
但是這個混沌狀態當時是可以被板主、使用者、組務接受的
作者: emptie ([ ])   2019-07-17 12:38:00
現在就不知道了 jerry想要當ppv2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7-17 12:38:00
那這個問題就可以一直再發生
作者: emptie ([ ])   2019-07-17 12:39:00
jerry明顯想要用板主職權覆蓋處理吧但這跟很多人期望的有差距就是了
作者: iovoecu (XX)   2019-07-17 12:39:00
鏖戰30分鐘然後換人繼續ㄇ== 上r道歉ㄍ
作者: oz5566 (阿康)   2019-07-17 12:39:00
你們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試圖溝通
作者: sos976431 (sos)   2019-07-17 12:40:00
只要能貼就不可能斷絕這種問題吧這種問題感覺擺出來討論不是1就是0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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