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063847
2019-09-23 17:11聯合報 記者柯毓庭╱即時報導
新北市2名國中生日前在新北市路邊某間夾娃娃機店內脫褲進行性行為,全程遭到監視畫
面拍下,事後影片截圖更遭到臉書粉絲專頁分享,還有網友在底下PO上無碼影片,案經警
方發現後,依相關程序通報國中生校方與教育局,警方並表示,國中生相關行為恐已觸犯
刑法公然猥褻罪,另呼籲民眾在網路散播未成年性交影片屬違法行為,最重可以罰到20萬
元。
近日臉書某粉絲專頁PO出一張照片,疑似為一男一女下午6時許在某間夾娃娃機店內進行
性行為,隨後便有網友在底下上傳無碼影片,只見女生穿著新北市某國中運動服,與另名
身穿便服的男子在娃娃機店內進行性行為,兩人完事後,女方還從書包中拿出濕紙巾。
案經警方發現後,主動進行調查,並依相關程序通報女國中生校方與教育局。教育局經調
查,確認該名女性為新北市某國中學生,男方目前則為休學生;目前已通知臉書粉絲團將
相關照片、影片下架處理,女學生校方也已召開性平會,並同步提供學生輔導措施及資源
,另針對修學生部分,教育局會聯繫休學生的家屬,以確認休學生狀況並介入輔導。
新北市警方則呼籲,國中生相關行為恐已觸犯刑法《公然猥褻罪》,目前已介入調查,另
針對臉書上網友散布未成年性交影片,警方呼籲此舉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初犯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累犯罪重則可罰到20萬元,提醒民眾切勿以
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