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勞動基準法

作者: hulucat (呼嚕貓)   2019-10-13 13:09:16
※ 引述《GGOPEN (奶油蛋湯包)》之銘言:
: 剛剛看惹一下
: 受僱六個月以上的女性
: 分娩前後有兩個月的帶薪產假
: 妊娠期間可以要求做比較輕易的工作而去雇主不得拒絕 減少工資
: 以母豬的尿性想想就好黑暗
: 我一定是慣老闆 :(
這種的,是我要當慣老闆老闆我就叫她什麼都不用幹,把她位子撤掉直接再請一個人來做
她的事
每天就讓她站在公司門口跟每個進出門的人問好就好,夠輕鬆吧
這是我之前聽說有無良公司想逼走待退人員的手法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0-13 13:09:00
孕婦不能久站我可以投訴你!其實現在的孕婦 除非肚子真的超大又要上班那種不然大多還是都會做她正在做的工作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9-10-13 13:12:00
認真的女生我很尊敬的我專指母豬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