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19-11-17 13:37:33※ 引述《qxxrbull (qxxrbull)》之銘言:
: 對不起
: 但我恐怕沒辦法撐到水桶的那天
: 就要被拔了
良心給點建議
近日還是儘快主動判決積案,不要等J板主、K板主出面
又或者出現1:1 的局面,才來定奪是否構成違規
只能說,之前檢舉某恐怖連結的事,申訴期間完全沒回應
直到在組務板檢舉後才答辯
那個時候,如果真的延宕太久,我看恐怕早已經被免職了啦……
(雖然似乎不會過,但其實是要測試要多久時間來回應檢舉)
另外順便想問
同一天檢舉的第一案,雖然小組方的判決是4-7 違規檢舉成立(涉及釣魚、引誘違規),
應禁言 30 天(即「奇利柯醫師」雙關一案)
但後來被處分的當事人卻提出上訴了……
在那個案件中,我是否有答辯、補充說明權?(目前已去信代理群組長,但暫未答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