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站長好像受理了?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9-12-19 21:41:20
※ 引述《Problem001 (惡墮★水瀨祈士)》之銘言:
: ※ 引述《Kimaris (キマリス)》之銘言:
: : 前面屬性多一個「程序」
: : 看來淳淳要掰掰了
: : 我們懷念他
: 站務版把日期改成程序
: 應該是指「程序錯誤,不予受理」吧
: 共用帳號要有「積極違規行為」
: 要板主提報小組長檢舉
: 麻煩==
應該沒這回事
以前都是站方知道有共用帳號就直接砍的
我以前看過一個案例是跑去帳號部說想把帳號讓給女友(他不曉得PTT有禁止共用帳號)
說現在帳號都是他女友在用了 問說能不能改帳號資料
結果就被直接判共用帳號砍除
判砍除後對方有求情說他是因為這個帳號才認識女友 有紀念意義
他不知道這樣作違規 希望能網開一面 結果還是死了
作者: Fishing123 (卍兄弟卍)   2018-12-19 21:41:00
好慘==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9-12-19 21:46:00
站方:關我屁事我又沒女友 砍你媽的B
作者: Kimaris (Cimeries)   2019-12-19 21:48:00
反正 檢舉就對了 站長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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