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億7千萬筆個資外洩 房仲賣「客戶搜尋開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9-12-28 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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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白錫鏗
3.完整新聞標題:
1億7千萬筆個資外洩 房仲賣「客戶搜尋開發系統」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1億7千萬筆個資外洩 房仲賣「客戶搜尋開發系統」判刑
2019-12-27 23:03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檢調2年前破獲全台最大宗個資販賣案,共有1億7千萬筆個資外洩,房仲銷售員梁男
等人製成「客戶搜尋開發系統」,破解各縣市地政局修改後的驗證碼類型,再由同夥蘇男
等人,兜售給全台房仲等業者,一審去年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梁男等22人判刑,其中
蘇男不服提上訴,台中地院二審將蘇依違反個資及偽造文書判刑8月,沒收犯罪所得454萬
元。
梁男等人所收集的1億7千萬筆(部分重覆)個資,幾乎包括全台所有自然人資料,從政府
高官至民眾身家資料都在其中,司法官、檢察長、法院院長,甚至總統、台灣首富等人個
資恐也都在內,若淪入犯罪集團之手,後果不甚設想。
檢調查出,梁男等人取得個資有3種管道,其一是拿現有個資與其他集團交換,其二是花
錢向上游購買,其三就是利用「內掛圖形驗證碼破解函式」程式,先登入公務機關伺服器
,藉自動化比對顯示地主個資之後,再利用被害人個資登入其他公務機關,獲取相關資料

判決書指出,李男是新北市中和區某房仲公司的店長,梁男、蘇男是這家房仲公司的不動
產銷售人員,李於2013年間,以20萬元代價向不詳,購得安裝內有大量個人資料搜尋系統
的筆記型電腦後,供銷售人員搜尋有興趣仲介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個人資料。
梁及蘇認為筆記型電腦存有大量蒐集的個人資料,如改良搜尋介面及設計電腦程式,就可
以以入侵公務機關,比對確認特定不動產所有權人資料,再輸入欲查詢特定土地地號,經
搜尋系統主動聯結各縣市的「地政事務所前次移轉查詢網頁」,並破解「圖形驗證碼」入
侵,藉由單次大筆同步比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查詢不動產移轉資料,再搜出有權人詳細
個資,若將搜尋系統販售給其他不動產仲介業者,有利可圖。
法務部調查局獲得情資,2017年5月10日循線查獲梁男、蘇男等多人,查出梁男等人取得1
億7千萬筆民眾個資後,以此資料庫為基礎,針對房仲業者需求,撰寫「客戶開發搜尋系
統V5.0專業版」軟體,交由蘇等人以「房仲開發利器」、「房仲省時尋人系統」名義,每
套1萬2000元至8萬元不等代價,兜售給全台房仲、地產開發等特定業者,供業者迅速掌握
地主、屋主的聯絡方式。
梁男供稱,取得個資後交由高中同學製作搜尋系統電腦程式,再交由蘇男、蔡男等人販賣
,蘇完成買賣,通知他以遠端遙控方式,安裝搜尋系統及資料庫並收費用。搜尋系統內的
內容含有幾乎全國人的姓名、電話、身分證、地址等個人資料,並會破解地政機關的防止
機械人的驗證碼。
蘇男供稱,他自己並委由李男販售搜索系統,而李男販售後,每套會把2萬元轉到他帳戶
,他再把5000元至2萬元不等轉給梁男。檢察官依違反個資法等罪起訴梁男、蘇男等22人
,台中地院簡易法庭去年6月判處梁男等21人有期徒刑6月至3月不等,並沒收梁的犯罪所
得184萬元。中院再於去年11月間,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將蘇男判刑8月,緩刑3
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
檢察官及蘇男不服提起上訴,法官審酌蘇男對外銷售套數達303套,犯罪情節甚重,不宜
緩刑宣告,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刑8月,並沒收犯罪所得454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53801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9-12-28 12:07:00
被房仲耽誤的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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