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教練抓少年生殖器打手槍 求緩刑法院不准判他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20-01-10 20:29:20
棒球教練抓少年生殖器打手槍 求緩刑法院不准判他4年
2020-01-10 10:53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某國中棒球黃姓教練朝2名男學生脫褲打手槍、抓下體猥褻,並以親臉頰、咬背部性
騷至少160次被起訴,監委高鳳仙去年9月已針對校方違法聘任教練、未依法調查,主管未
依法通報等糾正校方中,桃園地院審理後依4個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黃男有
期徒刑4年,可上訴。
檢方調查,黃男於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任職期間,在校內陸續朝2名男學生脫
褲手握生殖器打手槍、隔著褲子抓住下體猥褻4次。
法院審酌,黃身為棒球教練、社團指導老師,本應教育指導及保護學生的身心正常發展,
明知他們都是未滿14歲的少年,竟為逞自己私慾猥褻,影響2人身心健全發展,考量黃犯
後坦承,也和告訴人和解、賠償,依4個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2月,應
執行有期徒刑4年。
由於黃請求依刑法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機會,但法院認為,黃明知學生均為未滿14歲少
年,其強制猥褻行為侵害2人性自主權,對身心發展影響甚巨,惡性非輕,其行為的原因
、環境,在客觀上亦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也無情輕法重或顯可憫恕情狀,不宜減刑,也
不予宣告緩刑。
至於檢方起訴黃環抱、親吻,並咬少年背部,以及以每2、3天1次頻率親吻少年臉頰,性
騷擾共160次部分,因2名少年具狀撤告,且性騷擾防治法為告訴乃論,法院判決公訴不受
理。
監察院去年9月通過高鳳仙調查報告,高指出,黃涉嫌對7名男同學親臉、拉生殖器侵害,
也對22位學生有親、咬或捏手臂、肩膀行為,其中有2名學生提告。
但校方直到2018年3月通知20位家長到校填寫撤回申請調查同意書,並僅對2名男學生調查
,對其他20多位受害學生未依法調查處理,且校方忽視、淡化及曲解體罰事實,明知黃未
具C級以上教練證聘任資格,未依法聘用,以上均核有嚴重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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