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qsPKebi.jpg
性侵幼女獲輕判!準岳母鬆口「認真養小孩就好」
2020-01-12 06:30:33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甫成年李男認識15歲少女映花(化名),兩人展開交往,2018年
6、7月間兩度在朋友住處借住,竟擦出愛的火花有了身孕!映花因不適到診所就醫發現有孕
,醫院通報家防中心而法辦李男,但兩人以愛為基礎,堅持生下小孩,小倆口扛起撫養責任
,李男去年6月認養小孩且談論婚嫁,準岳母也說「有認真負責養小孩就好」,台中地院法
官輕判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勞役。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男與15歲映花是男女朋友,明知映花才剛滿15歲,身心發展還未成
熟,但是情不自禁下,在2018年6、7月間,兩度在中市東勢區朋友住處借住的房間內,擦出
愛的火花,共二次。
請繼續往下閱讀...
之後一個多月,映花身體不適而至診所檢查,被發現未滿16歲懷孕,診所依法通報臺中市家
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後,始查出上情。
差點引起兩家風暴,李男也被依姦淫幼女罪(最重可判7年)提起公訴。法官傳喚被告到案
,發現被告在警詢、偵訊、審理中都自白不諱,映花的母親也作證,知道李男與女而有來往
,事後她還帶女兒去診所檢查。
本案審理期間,李男坦承面對,且已在2019年6月完成認領映花所生女兒,且兩家反而因這
個小孩來往頻繁,並以論及雙方婚嫁,準岳母也說他們年輕人願意負責,被告「有認真負責
養小孩就好」。
法官審酌,被告與映花有愛為基礎,案發時是男女朋友關係,有感情而相愛,方式屬平和,
惡性輕微,目前小倆口共同育有一女,可見被告尚屬良善且基於對映花的愛意,情不自禁而
觸法,審酌其高中畢業程度,判處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