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變調青春!國中少女想要4000元遊戲點數

作者: sos976431 (sos)   2020-02-29 15:19:29
變調青春!國中少女想要4000元遊戲點數 援交拍性愛片
台中市未滿14歲的國中女學生小芳(化名),去年與陳姓男子性交4次,
檢方調查發現,
小芳竟是為了133.85美元(台幣約4000元)的網路遊戲「極速領域」點數,
自願與陳男上床3次,第4次則免費贈送並拍攝性愛影片,
台中地院認定雙方是性交易,陳男觸犯3年至10年的重罪,
不過,考量陳男無前科,雙方已和解,小芳其父母願意原諒陳男,
法官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輕判2年,
宣告緩刑5年,讓陳男不必蹲苦窯。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在臉書上認識陳姓男子,去年3月交往後,
兩人於4月發生4次性關係,前3次都有「對價關係」,
陳男交給小芳信用卡,由小芳自行購買網路遊戲「極速領域」點數,
分別是44.93美元、79.94美元、8.98美元,合計共133.85美元,折合台幣約4000元。
至於第4次性交,小芳沒有索取遊戲點數,算是免費相贈,
她並同意陳男用手機拍攝性交畫面,小芳事後告訴同學,
小芳父母輾轉得知後,對陳男提出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又賠錢給小芳及其父母,
雙方取得和解,法官認為,陳男以購買遊戲點數,換取小芳發生性關係,
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36條,其中,
第36條規定,拍攝兒童或少年性交猥褻影片等,
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陳男面臨最少3年,最高10年的重刑。
不過,法官認為,陳男以購買遊戲點數的對價性交易,多次與小芳發生性關係,
雖沒有違法小芳意願,卻對性事觀念矇懂未臻成熟的小芳,足以紊亂金錢價值觀,
妨礙身心發展與人格,法院可以嚴懲陳男,但考量陳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
又已和解,小芳與父母都同意原諒陳男,對陳男判處最低3年徒刑,還是仍嫌過重,
援用刑法第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輕判徒刑2年,
並宣告緩刑5年,免除陳男牢獄之災,可上訴。
極速領域+4000=跟十四歲國中姆咪
幹我現在馬上載= =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0-02-29 15:20:00
根本破壞市場,難怪要抓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20-02-29 15:20:00
惡法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20-02-29 15:21:00
買三送一喔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20-02-29 15:21:00
你們各位納稅人能不憤怒嗎養這種立委侵害人民自由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0-02-29 15:22:00
是說兩人有交往關係,這和請吃飯買禮物根本沒差別
作者: s256988452 (Steven)   2020-02-29 15:22:00
我生氣了 幹起來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0-02-29 15:23:00
4000也太貴
作者: sos976431 (sos)   2020-02-29 15:23:00
對阿兩情相願 何來變調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20-02-29 15:23:00
自由心證懂嗎 法官說你性交易就是性交易
作者: FrogStar (蛙星)   2020-02-29 15:24:00
我現在載==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20-02-29 15:24:00
有沒有獲取利益?好 心證過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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