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邊緣] 我下禮拜要離職了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0-03-26 15:36:44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 這篇是給果凍魚的
: 很抱歉 做了太樂觀的判斷
: 因為我沒有考慮到你還在試用期
: (下面是給大家的)
: 一般台灣公司不論大小
: 都是"收人容易 趕人難"
: 真的很難因為魚在這裡分享的事情
: 而把人請走 這是很困難的
: (鴻海這種應該是比較特別的)
: 有出社會的大概都能明白
: 為什麼那(些)傢伙明明就是個廢物累贅
: 公司還不把他炒掉
: 因為很麻煩
: 但是只有一種情節是例外
: 試用期三個月
: 試用期結束是公司唯一一個
: 可以輕易把人請走的辦法
: 所以給大家一個忠告
: 不管怎樣 試用期結束之前一定要安分點
: 當然也不是說試用期一過就可以馬上爆發
: 就 循序漸進式的嶄露真面目
: 然後在不會被資遣的前提下 挑戰極限(?
: == 反正在這個案例中我就是個錯估的幹話仔
: == 所以接下來想跟魚說的話 魚也可以不要聽
: == 因為是我幹話在先 我的錯
: 在遇到跨單位不平等的狀態時
: 人生地不熟的狀態下
: 請盡量要從自身所在組織循序往上談
: 除非你是空降經理甚至處長
: 不然有些事情交給你上面的人去處理就好
: 你的文章我其實不會全看
: 因為這有時候對我來說太過耀眼
: 而你遇到的狀況
: 資訊不明的情形下
: 在處裡PM這件事情上 細節不明
: 我僅能猜測是你的主管認為你越矩了他
: 他可能有因此吃了苦頭
: 少加班到11點這些東西說穿了只是幹話 附帶提的
: 如果是真的 那表示文化不合
: 但是這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在試用期還沒結束之前
: 都未曾跟你提過半次他覺得你加班太少不夠積極
: 一般的主管 對下屬這樣的行為不滿
: 一定會至少把下屬找來談 至少兩次 以上
: 但這種事情發生在你身上 我認為你會來說
: 不然就是我錯過了
: 所以我認為你失敗的理由不是因為能力不夠
: 也不是因為加班太少 這些都是幹話
: 我認為是你在人際關係處裡上還不夠圓滑所致
: 如果真的未曾找你談過上班態度
: 然後就用上班態度把你刷掉 而且這還不是藉口
: 那這是這個部門的問題
: 所以這只會是藉口
其實也不一定要想這麼複雜
說不定
你主管的
兒子女兒
要畢業了
要找一份工作
台GG應該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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