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問題在…
每一個合作的廠商是獨立的額度這件事情
我不懂這種撒幣策略是不是好的?
但我覺得應該是總額讓大家搶這才對啊
各支付商才會拿出條件競爭讓消費者去選擇要用哪一家
現在這樣大家都有一個固定額度
你做得很好大家會找你花錢,
你很難用消費者也會看在你有1000的份上來找你花錢…
這在我看來就很愚蠢的統統有獎政策啊…
怎麼看都是有競爭的市場對消費者長遠來說比較有利…
不過、比起支付商的環節
我覺得這個政策能不能推行最大的關鍵
還是在於有哪些通路可以用…
如果只限制在旅宿觀光相關
那大概就不好用了吧
姆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