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認為尚市長這段寫的很好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好笑的是,那些盲從的蠢蛋有很多也不是法律人,
: 自以為攀附了法律人的大腿就很高尚的樣子...
法律人的圈子就是很厚的同溫層
我仔細思考了一下,
雖然大多見解認為心證是證據調查的一種基準
但尚市長的論點是從人民作為出發點:
以憲法權力分立的民主制度來看,人民既能選出總統,
而總統又能提名大法官,由民選之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可見人民才是司法權的主體,憲法位階上是能夠凌駕於法律的。
尚市長應該能用這套論述為底,
希望能看到市長能一反現今死板的學說,
對抗以李茂生為首等不食人間煙火的腐儒。
在各種社交媒體上反對他們,
讓大眾人們知道,人民才是司法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