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擬立法 約聘人員任滿三年可擔任有職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0-07-11 18:23:41
後續報導:
政院擬具聘約人員草案 學者:未來政府會有更多口譯哥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693965
2020-07-11 13:51 聯合報 / 記者徐偉真╱台北即時報導
行政院擬具「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保訓會前委員桂宏誠說,草案提到未來公務人力
雙軌併行,考試權變相被瓦解,若相關規定發揮到極致,透過國考任用的公務人員越來越
少,聘約人員越來越多,未來政府體系中會有越來越多「口譯哥」,且憲法增修條文明訂
,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等法制事項,行政院沒有法制權卻提修法,這不僅是「
硬幹」,還有違憲之虞。
桂宏誠說,前總統陳水扁時代開始推「彈性用人」,當時停留在研究階段,現在行政院推
聘約人員草案,感覺又要開始推相關規定,銓敘部過去擬具契約人員人事條例,但後來沒
有推成;桂宏誠說,依照考試院邏輯,所有公務人員職位都由考試院主管,哪些職位以約
聘僱方式聘用,也是由考試院決定,但現在行政院推聘約人員草案,態度擺明是「要考試
的職位由考試院管,不用考試的考試院管不到」。
桂宏誠說,考試院是憲法位階的獨立機關,憲法增修條文明訂,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
關,掌理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及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
遷、褒獎之法制事項,行政院在人事行政方面,並沒有法制權,所以不能訂定這個法律,
但人總擬了草案,這根本是「硬幹」,他認為也違憲了。
桂宏誠說,目前政府部門的約聘人員不算在編制內,但聘約人員草案將聘約人員列在預算
員額算編制內,草案也說未來公務人力變成兩軌,換句話說就是「非典型人力變成典型人
力」,甚至掌有公權力,目前聘用人員不能變成正式官員,但未來聘約人員符合條件者可
列官等職等,「這就是官員了」,甚至若有更高職位出缺,還能很快跳升。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說,他贊成草案將政府部門約聘人員從徵選考試到權利保障等有明確法
據,但因為草案將聘約人員定義為預算員額,這會造成若編列大筆預算大量增加聘約人員
比例,這和政府目前推動組織改造、減少員額的方向不符,還會大量增加人事費用,也讓
執政黨可以安插親信,恐有嚴重後遺症,屆時修法送到立院,他一定會嚴加審查,確保公
務體制的健全。
之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的澄清聲明:
第一、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並不會取得公務人員身分。但研議讓已工作
一定時間且具有一定學經資格條件聘約人員,經審查後得以擔任或兼任特定領域,如研究
、文教館所、科技,某些有職稱的職務,不會擴及ㄧ般行政機關。
第二、這是為了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更完整的法制化,也是立院所關心的課
題。
第三,權利義務法制化內容,包括如何公開競爭遴選、不同等別所需具備資格條件、薪資
、工作考核、終止聘約、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規範、參加勞保和勞退等等。
不管怎樣,一切仍在起草階段而已
隨時仍會因應後續公眾意見之提供,而有所變化才是……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20-07-11 18:27:00
大衛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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