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勞基法加班費
勞基法第24條
工作第8-10小時 加1.33
第8-12小時1.67
超過12小時就是違法 (第32條
然後超過部分當然算1.67
除非你們是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行業
(第84條-1
不然早就違法了
那個 我最高紀錄連上19天 重罰3萬然後呢?我要自己繳錢啊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20-11-17 01:44:00好惹啦旋風法官 等你出社會就知道
作者:
kitune (狐)
2020-11-17 01:45:00法律人等於現代的書生 不食人間煙火
HR姐姐也希望我們部門不要加班連7啊 問題老闆要你交期交出東西還是只能加班
我就是要先學會唬爛這些法律才有辦法出社會我如果連上面這些都不會只能啃老當vtuber 了:(
作者:
kitune (狐)
2020-11-17 01:48:00麥當勞打工的經驗你完全沒學到東西
有啊 你知道我自傳申請動機寫什麼嗎就是寫我在麥當勞看到的不公不義
你沒辦法改變這世界 你這言論代表你永遠只能在別人底下做事
第10樓→ MosDonalds : 對不起 我只是在模擬考卷出這題要怎麼寫:(
作者:
scmono (摸諾)
2020-11-17 02:21:00你以後可以幫忙監督勞工局嗎 我打工也被壓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