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啦
這件「人格治療」論,自亙古至今,都算是天方夜譚吧?
憑著直覺行事,還需要顧著別人的眼光如何看待嗎?
除非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事:
「邊緣性人格障礙,基本特徵是一種人際關係、自我形象和情感的不穩定以及顯著衝動的
普遍模式,起始不晚於成年早期,存在於各種背景下。診斷標準:
一種人際關係、自我形象和情感不穩定以及顯著衝突的普遍心理行為模式:始於成年早
期,存在於各種背景下,表現為下列五項或以上的症狀:
1.極力避免真正的或想像出來的被遺棄。
2.一種不穩定的緊張的人際關係模式,以極端理想化和極端貶低之間交替變動為特徵。
3.身份紊亂:顯著的持續而不穩定的自我形像或自我感覺。
4.至少在兩個方面有潛在的自我損傷的衝動性(例如,消費、性行為、物質濫用、魯莽
駕駛、暴食)。
5.反復發生自殺行為、自殺姿態或威脅或自殘行為。
6.由於顯著的心境反應所致的情感不穩定(例如,強烈的發作性的煩躁,易激惹或是焦
慮,通常持續幾個小時,很少超過幾天)。
7.慢性的空虛感。
8.不恰當的強烈憤怒或難以控制發怒(例如,經常發脾氣,持續發怒,重複性鬥毆)。
9.短暫的與應激有關的偏執觀念或嚴重的分離症狀。」
不過我倒覺得,沒有相當大的關聯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