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銓敘部修法 受免職處分公務人員一年內不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0-12-25 13:18:51
銓敘部修法 受免職處分公務人員一年內不得任用
考試院今天通過銓敘部提出的「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持有雙重國籍者,若另一國籍因該國法律無法放棄者,仍可在一定機關及職務範圍內任用為公務人員;另外,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考核法律受免職處分者,於一定期間後始得再任公務人員。
考試院表示,今天院會通過「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度簡化修編作業,以回應機關彈性用人需要,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機制,以及合理規範公務人員任用消極資格,這次總計修正8條、刪除1條,將於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考試院表示,這次修法要點包括新增試用人員如有其他不適任情形且有具體事實,機關長官得依實際試用情形,予以考核為成績不及格,並增訂試用人員於試用期間不得調任其他職系的限制,也增訂各機關首長自新職任命令發布日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
另外,新增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考核法律受免職處分者,於一定期間後始得再任,增訂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因外國法令致不得放棄該國國籍,於一定機關及職務範圍內,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明定未依限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者,應予免職的規定。
銓敘部法規司司長呂秋慧表示,過去曾接到陳情,考上公務員者具有中華民國及阿根廷雙重國籍,但因為阿根廷法律規定持有國籍者不得放棄國籍,因此陳情人無法放棄,這次修正相關規定,讓類似條件者可以任職公務人員,但仍有職務限制,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等職務。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為了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有效回應部分機關的實際需要,考試院同意銓敘部所提的修正草案,讓機關在業務需要或情形特殊的時候,可以合併所屬的同層級、同類別的機關,訂定共用的編制表。
黃榮村表示,草案也增訂機關對於有具體不適任事由的試用人員,應予以考核為成績不及格的規範,以及受免職處分的公務人員一年內不得任用的規定,防杜被免職者有機會立即再任其他機關職務的漏洞,這些修正讓試用制度和考績制度的行使,更能貫徹「留優汰劣」的精神。
https://udn.com/news/story/6939/5119832
感覺共用編制表能操作的空間就很大
作者: DerCMyBoss (DerC我老大)   2020-12-25 13:20:00
大陸國籍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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