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一名葉姓男子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擔任「打飯班」,他因不滿行為遭吳姓下士和
李姓上士糾正,竟嗆「要到外面試試看?」、「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嘉義地檢
署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聯合新聞網》報導,20歲的葉男2020年5月入伍,下部隊到嘉義大林營區;同年7月某天
下午,二兵的他進行餐廳整潔時,態度十分怠惰被長官發現。一名吳姓下士班長看不下去
,當場糾正葉員的行為。
沒想到,葉員竟聽不下去,當場嗆吳員「要到外面試試看?」而事發隔天,他因不滿打飯
班工作,又被李姓上士出言告誡,竟恐嚇「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事發後,他被
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0/1895282.htm
四個月的問題還真多
如果是中坑我記得夠鬆了
還能搞成這樣
真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