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鄭文燦先透露染疫護足跡違法? 陳時中: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1-13 17:27:01
同一黨派的,話當然就會講得如此「輕鬆」啊……
有常識之人,理應曉得這種「護航自己人」的道理吧?
只是說:
先前指揮中心澄清,案 838 沒去過大江購物中心,但今天的案 839 部分,結果變成
1月7日
18:15~19:50:全聯桃園慈文店
1月9日
12:40~13:20:星巴克國際門市【一起】
13:20~13:45:振宇五金行【一起】
1月10日
9:30~10:00:全聯蘆竹大竹店
10:00~10:30:寶雅大竹大新店
18:45~20:00:大江購物中心
這樣一來一往,不會把旁人搞個混亂嗎?
作者: Friend5566 (你的友情56)   2021-01-13 17:29:00
笑死 4%仔就是巴不得台灣疫情爆炸 噁心
作者: yam276 ('_')   2021-01-13 17:48:00
科屁=爆料 阿燦=證實 這就是顏色邏輯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1-01-13 17:51:00
到底為啥要逛五金行 是玩太瘋要把保齡球瓶夾出來嗎
作者: yam276 ('_')   2021-01-13 17:57:00
五金行很好玩ㄟ==不同五金行的東西可以區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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