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重複檢舉?

作者: sos976431 (sos)   2021-01-16 20:35:30
※ 引述《tzunghan (Member Sheep!)》之銘言:
: 先說
: 我有解除sos水桶了
感謝
: 原本是想說
: 那個判文章已刪除的線蟲案
: 有問題就去找CF
: 而不是在檢舉區問
: 就當申訴程序 直接去問
: 補時間這個
: 是我最一開始當板主的時候
: 以為不能垃圾桶不能用文章代碼搜 才加上去的
: 後來發現可以 但是想說 這樣沒壞處就沒特別說不用
但另一個板主需要被檢舉文章的資料
: 阿補時間算不算補充案情
: 我是覺得不算啦 反正你就只是在說那篇文章違反燒現充條款
為什麼不算?
服務台那邊不有就寫了嗎= =
2.若該文章屬於板規4-7之自刪例外處罰之違規,請在檢舉時附上被檢舉文章代碼、
以及被檢舉文章資料(被檢舉人ID、文章標題、文章日期)。
那怎麼日期會不算 這點也你列的
而且照過去的重複檢舉的案例
不是都沒有水桶的嗎?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1-01-16 20:36:00
好險我剛剛出門有買啤酒
作者: tzunghan (單身魯肥宅)   2021-01-16 20:36:00
過去的重複檢舉都是在處理前阿
作者: toy123456655 (頹廢der西吼騎士)   2021-01-16 20:36:00
幹放出來了 回我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1-16 20:37:00
我要看血流成河
作者: tzunghan (單身魯肥宅)   2021-01-16 20:37:00
沒有看不順眼這件事 你要這樣想我也沒辦法
作者: leegiway (Mr.李)   2021-01-16 20:37:00
要打架了嗎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1-16 20:38:00
這就我說的 當版主A在處裡 版主B介入被當作"看不順眼"還只是最基礎的這個真的要鬧事會直接問是不是釣魚執法的
作者: tzunghan (單身魯肥宅)   2021-01-16 20:38:00
因為我根本就不知道另一個板主處理的情況阿
作者: moumoon5566 (廢文果實能力者)   2021-01-16 20:38:00
別氣我們峽谷 發洩
作者: meowmee (喵咪OuO)   2021-01-16 20:39:00
欸黑 怎麼沒有送成武下去 真可惜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1-16 20:39:00
對阿 你不知道 這我明白 所以我提問的時候
作者: tzunghan (單身魯肥宅)   2021-01-16 20:39:00
對 你理解了 都處理了 又再推文 哪裡不符合重複檢舉
作者: ZooseWu (N5)   2021-01-16 20:43:00
花生省魔術
作者: plzza0cats (西黑百夫長)   2021-01-16 20:54:00
我愛你
作者: civilian (pearly)   2021-01-16 21:03:00
好亂 發生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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