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 就惱羞阿
: 沒什麼好說的
: 把ID遮起來
: 就是跟過去那些報復性檢舉的人一模一樣
: 完全沒有特別之處
的確,正常情況下
也沒人會當這些「檢舉人」是板主本尊啊……
而且,除非經過小組提出「發回重審」的指示
否則,在通常情況下,板主也不會逕行檢舉、請被檢舉人答辯。
→ walter741225: 但我沒有想到馬來人會直接幹上小組板02/16 08:58
→ walter741225: 這點我很意外 怎麼會那麼兇02/16 08:59
推 sos976431: 蠻幼稚的02/16 09:06
說真的啦,如果沒有三更半夜的十餘篇檢舉文
我本來只想等到正常的申訴流程走完(包含是否改判)後,才決定下一步行動方略。
更何況,一覺醒來
見到這一長串檢舉,誰不會覺得傻眼?
但是呢,用「自毀前途」這一做法
認真來講,我也沒有想到,如此能為誰帶來益處?
而且,我昨天就已經在原公告中,推文預警了:
→ laptic: 看來已經無權連任;了,怕 02/15 23:46
→ laptic: 任;了 → 任了 02/15 23:46
(註:終端系統當掉,沒查清楚就送出了……)
不管怎樣,要「血流成河」,也請按法理走,好嗎?
另外:
※ 引述《redDest (紅紅)》之銘言:
: ※ 引述《ZooseWu (動物園)》之銘言:
: : 感覺是報復性檢舉
: : 但其實4-7這種東西心證空間太大了
: : 瘋狂檢舉的背後
: : 是不是想拿更多判例
: : 好在小組板的攻防更有利
說實在的,我個人會希望檢舉人能具體說明
到底「違反」的是哪一款或哪一項
否則要讓被檢舉人、板主群自行揣摩心思,不見得是好事一樁。
: 其他板主會怎麼判 我是有點想法啦
: 總之申訴回覆會那麼簡潔的大概就我了
: 我想說會進到小組然後我再複製貼上
: 反正我想說的就那麼多
: 我覺得不是沒有機會
: 不過看起來好像沒有到小組
: 只是我現在有點怕小肉豆4-7
: 如果我現在刪文有用嗎
在沒有用過 3-5 的情況下,自刪等同「無違規」
但正常來講,還是要看文章本身是否符合「引起爭議」的定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