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要拿我跟邊版仔比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3-04 00:16:03
※ 引述《ig49999 (超✩優文大師)》之銘言:
: ※ 引述《KumaKumaKu (熊怪)》之銘言:
: : → u10400068: 不要拿我跟邊板仔比
: : → u10400068: 我不會亂檢舉人搞人好ㄇ
: : 新任版主直接說你版人在搞人
: : 你各位耗子尾汁阿
言下之意:請不要行「報復性檢舉」啦!
別忘了,在韓國瑜前市長被罷免後,藍營支持者意圖「下架」民進黨議員的事情接連出現
而最新力作——「高閔琳罷免案」
因補件結果不達標,而不得繼續進行。
相同道理,如同黃捷所說的(稍微改敘)
「內耗式『檢舉』請適可而止」,毋庸為此而傷透腦筋。
: 對不起啦
: 我本來還在等房子人回覆
: 想說不要太為難男剛上任的版主
: 不然我還有兩招可以讓他們寫周記
: 我就是太溫柔善良了
「寫周記」的條件,不是延宕板務相當長期間,導致輕縱違規人員的情形持續性發生嗎?
還能有其他達成方法嗎?
而且要找到肇禍者,聽聞也是很麻煩呢……
不過按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現在還是避免操之過急為妙,等時機成熟後才再下手吧?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1-03-04 00:20:00
可塑 要是時機成熟時,過了追訴期 恐怕,也只有當事人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21-03-04 00:26:00
對吼 當時H醫生好像是真的擺爛 被逼寫一次就不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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