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misui (老嬸/老姨/老歐巴桑)》之銘言:
問你們好像也沒用
好想去婚姻板問喔,可是沒辦法
反正目前主流思想就是
1.以交往、結婚(為目標,並成功)>喜歡的感覺
2.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可是不適合,這就是不重要、然後他/他快滾開,然後對方不要阻
礙?
把喜歡的感覺放在心裡=失敗,因為你沒人追或沒喜歡的女性(去發展去追),才一直原地
踏?
3.反正就是快速認識新的人、快快交往、快快磨合
然後成功組對->交往、結婚 生子 才是對的
(記得以前有好感的對象就是天理不容、惡名昭彰,大壞人一個,這樣的人不配有新對象
、?
我看了男女板好久,反正結論是這樣沒錯吧?我終於跟上目前的思維了
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