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vape版==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3-11 00:36:16
見了這種光景,相信有常識的都該知道
長期置之不顧、未隨現行《藥事法》、《菸酒管理法》、《菸害防制法》而更新板規的看
板,後果是怎樣了的吧?
板主不作為、導致被「爆破」,乃是遲早的事
為此還要「恭維」下去的話,真不知該何言以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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