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回應總統蔡英文司法國是會議「多合一考試」建議,法官、檢
察官、律師及法制職系公務人員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試院正研擬「法律專業人員資格條
例草案」,未來法律專業人員將「一起考試、再分流」,經「資格考試」且「實習一年」
取得律師執業資格後,再透過「甄選」取得法官、檢察官、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值得注意的是,法制職系公務人員不再以高普考錄取,且均具備律師資格。草案細節仍在
跨部會討論中,待最終拍板。
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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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會學射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