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巴哈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3-22 20:34:52
現在越看越亂了……
假如這來龍去脈是真的,那網友被警方約談的機率大概就不小了吧?
下為巴哈姆特站方的聲明文: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404&snA=35067&tnum=1
對於報載南投縣政府因兒少法裁罰巴哈姆特六萬元一事,巴哈姆特站方聲明如下:
一、巴哈姆特重視兒少權益
巴哈姆特成立二十餘年,基於站上使用者多為年輕族群,一直以來都非常關心兒少問題,
持續並積極配合 iWIN 及協助政府各級機關處理相關違法事件,也曾數次主動通報緊急事
件,並獲得由 iWIN 頒發的多次獎項。
二、巴哈姆特並未拒絕刪文
南投縣府於2020年10月間首次來函要求刪文計24篇、11月間來函感謝配合刪文並要求協助
相關宣導、12月間第三次來函,要求刪除406篇文章及提供83篇文章作者個資;收到函件
之後,本站皆主動與該府承辦人員聯繫溝通,進行實質作業上的討論,並無拒絕或消極不
作為情事。
三、第三次來函之處置
南投縣府第三次來函時,因疑似違法文章已高達406篇,巴哈姆特基於往年經驗,與南投
縣府溝通處理方式,因當時網友發文已經出現大量諧音、影射、反串文章,若大量刪文將
導致更多的網友非理性討論,亦難以管理,反而無助於保護該員個資,故與承辦人溝通後
並未進行單次的大規模刪文,改採人工刪除活躍之違法貼文,並由系統依時間自動清除非
活躍貼文等方式進行處理。
對於三月中突收到南投縣府第四次來函並進行裁罰一事,巴哈姆特表示遺憾並將進行內部
檢討,並重申對於兒少及個資的重視,以克盡善良管理者之責。
【簡易事件表】(不含雙方非書面之溝通)
2020/10/16 南投縣府來函,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性侵害犯罪防
治法》第13條,要求刪除田姓少年相關文章,計24篇
2020/10/20 巴哈姆特第一次回函
2020/11/24 南投縣府第二次來函感謝配合移除違法貼文,並代為宣導兒少法相關規定
2020/12/23 南投縣府第三次來函,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少年
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要求刪除406篇文章,並要求提供83篇文章作者IP與註冊資料
2021/2/4 巴哈姆特第二次回函
2021/3/11 南投縣府第四次來函,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46條第3項、第94
條第1項,裁罰六萬元並限期七日內改善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3-22 20:42:00
我是不知道你馬來西亞長怎樣 但這種行政罰不一定都是警方約談 要看主管機關是誰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3-22 20:47:00
通常就只是罰單而已,如果拒絕繳付會變成刑事案,沒有走行政程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