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引戰條款

作者: Katsuyuki118 (赫蘿我老婆)   2021-04-10 14:48:19
※ 引述《ILoveMegumin (紫咲刻印蟲)》之銘言:
: 11.引戰條款
: (1) 負面攻擊邊緣板或不特定板眾、挑釁、恐嚇之文章或推文,
: 得處水桶最多三個月,並得退文處分。
: 我舉一下案例
: 1、我發文說夸黑都精障,底下沒有人跑來跟我吵架
: 2、我發文說夸黑都精障,有夸黑跑來吵架,我沒理他
: 3、我發文說夸黑都精障,夸黑跑來吵架,我也跟他互吵
: 哪些會被水桶
假設我是夸黑
123的情境我都被負面攻擊到了
不論文章底下有沒有吵架
有人檢舉的話都該桶的吧
拿吵架當水桶依據是哪邊的板規?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4:49:00
如果123都水桶那就是真的跟皇城一樣啊邊板的狀態就是沒吵起來 文章沒特意指定邊板人就OK
作者: Katsuyuki118 (赫蘿我老婆)   2021-04-10 14:50:00
引戰這條看起來是真的跟皇城一樣啊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4-10 14:52:00
皇城一堆一戳就爆氣,應該沒有1的問題
作者: ig49999 (張思妤)   2021-04-10 14:55:00
皇城很容易被掉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21-04-10 15:54:00
老實說皇城最近的標準我真的看無我已經是抱著隨時被桶也不意外的心情在那邊推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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