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tsuyuki118 (勝之・改)》之銘言:
: 假設我是夸黑
: 123的情境我都被負面攻擊到了
: 不論文章底下有沒有吵架
: 有人檢舉的話都該桶的吧
: 拿吵架當水桶依據是哪邊的板規?
雖然板主的解釋是2、3
但我也覺得按字面的意思會跟皇城一樣
萬一板主換人可能1、2、3都不行
修法建議
(1) 負面攻擊邊緣板或不特定板眾、挑釁、恐嚇之文章或推文,得處水桶最多三個月,並
得退文處分。
↓
(1) 負面攻擊邊緣板或恐嚇不特定板眾之文章或推文,得處水桶最多三個月,並得退文處
分。
修法理由
1、負面攻擊邊緣板→保留
這條可以阻擋不看板規的偷看仔、外來的鬧板仔
看過去案例確實有發揮不錯的功能
建議保留
2、負面攻擊不特定板眾、挑釁之文章或推文→刪除
群體攻擊這件事在邊板算常見現象
針對XX廚、X粉、XX朋友的攻擊履見不鮮
如果更換板主或是認定過於寬鬆
有滅板之虞
建議刪除
3、恐嚇不特定板眾→保留
恐嚇這件事已經有造成板友現實上生命、身體狀態的危險
建議保留
大概是這樣
如果不修的話也沒關係
建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