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洗板判定 與 文章類型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11 18:57:10
至少從理論前提來講
在單日發文數量方面,不設任何上限的看板
為防止影響使用者之閱讀觀感,通常都會有「禁止『洗板』」的規定。
但就當下規定(第五章第九條第一款第一目),略以:「無意義文章連續洗板,指一小時
內文章重複或相似度高達三篇以上,水桶兩週。」
就表面文字敘述來看,恐怕有諸多漏洞之處。
畢竟:
一、「重複」、「相似度高」,定調為何?有看文章內容來判斷嗎?
二、「洗板」的目的,無非係以「保持曝光度」為主,不是嗎?
三、時間因素之考量方面(即「一小時」),是否有分『尖峰時段』及『冷門時段』?
如果上述問題的答案中,有兩個或全部「否」者的話
那「關於『洗板判定』與『文章類型』」板務討論就淪為紙上談兵、空口白話了啊!
至少我個人會盡量避開在本邊緣板發一小時發三篇或以上的文章
但其他人對此規定怎樣想
不在我掌控範圍之中,我也不能代他人說話。
再來,就算從站內刪除了數頁以前的文章
在站外「盜文」(備份)網站盛行的當下,「洗板」的目的自然也可以用同等的方式達成
,只是無法從站內觀看原文內容
這是毋庸置疑的事。
總而言之,假若真要修改規定,個人想法如下:
「文章連續洗板,指一小時內發文數量高達X篇以上,水桶兩週。是否有洗板之情況,由
 受理板主根據文章主題、內容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與判斷。」
註:這個「X」指稱數字,由板主群設定。
與其模糊其詞,還不如盡量完善規定,避免未來爭議再現吧。
以上是為個人陳述。
作者: emptie ([ ])   2021-04-11 18:59:00
你的方案給了板主決定要不要罰的空間 那就會有不公平的潛在問題 板主不想這樣 那就要明確的數字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4-11 19:01:00
我這邊的打算是刪除「無意義」等文字如果不要「自由心證」,那只保留綠字前段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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