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蔡姓男子日前網路貼文以300元兜售精液,經衛生局認為違反人工生殖法,截圖函送
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偵辦時未發現網頁,蔡男也否認犯行,檢訊後認為罪嫌不足,做不起訴
處分。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去年11月透過網路發現,蝦皮拍賣網有賣家疑似販售男性精液,認為作法
違反人工生殖法,經截圖調查發現該賣家蔡男設籍嘉義市,將該案件移請嘉義市衛生局查處
,嘉市衛生局依法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傳訊31歲蔡男到案,蔡辯稱「賣的不是精液」,檢方依照嘉義市衛生局所附蝦皮網頁
資料,無法判斷蔡男販賣物品為何,上網查詢該網頁也不存在,因此無法判定網頁實際內容
,蔡男和其他買家互動為何。
另北市法務局也表示僅有截圖資料,並沒有購買商品,無法提供截圖以外證據;檢察官認為
證據不足證明蔡有違法犯行,依罪嫌不足做不起訴處分。
蔡男雖否認透過網路販售精液,但網路販售精液事件的確存在,新北市黃姓男子去年因缺錢
上拍賣網站網拍精液,每瓶開價350元到550元,還賣了一百多次,新北地檢署日前查辦,黃
男坦承犯行、賺了3萬多元,檢訊後依違反人工生殖法之營利販賣生殖細胞罪,做緩起訴處
分,但需繳交國庫5萬元。
https://i.imgur.com/glbxEIU.jpg
記者的感嘆超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