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認識論者對於認識論的理解已經有了相當的變化。至少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種:
(1)知識生產,尤其是科學知識的生產,需要一種與生產普通經濟商品既相區別又相協調
的勞動。因此,知識就是一種產品(商品, Commodity)
(2)儘管一個孤獨的個體也可能有「信仰」或「意見」,但在相應的團體使之合法化之前
,它們不會真正變成「知識」。所以,知識就是確認(Certification)
(3)我們並非先天地或自在地具有關於作為個體的自己知識,相反,我們必須向別人學習
如何認識作為個體的自己。因此,知識是一種建構
(4)儘管一個團體的成員在許多問題的個人意見方面會有所不同,但他們在態度和信念方
面仍然享有某些共同的確定的內核,以證明他們確屬同一共同體的成員。因此,知識就是
一致(Consens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