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修改板規非得要經過投票程序不可嗎?
更何況,站規也沒有強制板主一定要以前述程序
確定板眾是否認同新版本內容,爾後才來進入後續的修訂作業吧?
要說「密室協商」,可能有些許的成分在內
不過既然以法規的角度來看,採用的是「負面表列」的做法,板主群這樣做,應該也算是
在合理範圍內。
另一方面,要說真有「黑箱作業」的話
理應是偷偷在置底/置頂板規中暗渡陳倉、修改某些文字,然後用這些新規定來處分違規
使用者
在這個時候,才是站規明文禁止、得被宣告無效的。
而既然如今新規定頒佈了,那就算了吧
如果有不服的話,建議考慮按照「對『板規制定權』的不服」,經過一定的溝通程序後,
到組務板(L_SecretGard)申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