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安私菸案宣判!吳宗憲、張恒嘉重判10年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21-06-11 16:13:37
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林孟潔、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安私菸案宣判!吳宗憲、張恒嘉重判10年4月、10年2月
4.完整新聞內文:
蔡英文總統前年出訪太平洋友邦島國,國安特勤人員卻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私菸闖關,檢方起訴前官邸侍衛室少校軍官吳宗憲、張恒嘉、華航空品處前副總邱彰信等14人,台北地方法院今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各判吳宗憲、張恒嘉10年4月、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另依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判邱彰信2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2019年8月依貪汙「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圖利罪、逃漏稅罪起訴「國安幫」吳宗憲、張恒嘉、軍士官李君偉、黃柏維、劉尊彰、葉信宏、潘秉忠、張家維、國安局特勤中心前警安組上校林志建9人。
檢方也依幫助圖利、逃漏稅等罪嫌起訴「華航幫」邱彰信、協理于堯、組長黃川禎、職員陳穎彥4人;另追加起訴吳宗憲的女性友人劉品纖。
台北地方法院歷經一年多時間審理,4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國安幫」認為,向華航買菸只是購買廉價菸品,至於菸品稅賦責任在華航;華航人員辯稱,交付菸品時菸品所處位置在未稅區,華航給的是未稅菸,逃稅刑責應由國安人員去承受。
被告辯護律師也曾稱,總統專機夾購菸品,並非法定的公務職權,不受圖利罪規範,且5年以上刑度之罪如刑法強盜罪、10年以上刑度之罪如刑法殺人罪,軍職人員聽命令辦事,卻被視以「強盜」、「殺人犯」來看待,執法手段太苛。
吳宗憲、張恒嘉前年8月26日被限制出境出海,因限期屆滿,法院認為,案件雖已調查完畢、辯論終結,但案件仍未確定,有保全2人到案的必要性;另吳、張否認犯行,但有相關對話記錄、訂購文件等證據,足認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2人涉犯重罪,有多次出國參訪經驗,認為2人有逃亡之虞,本月3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4個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526364
作者: Mesenne (心火)   2021-06-11 16:14:00
最好把中國憲關到漏尿
作者: oz5566 (阿康)   2021-06-11 16:14:00
劍鬼啦
作者: sole772pk37 (咬我阿豬)   2021-06-11 16:15:00
比酒駕撞死人還重
作者: justinchiao (甲洨斯汀)   2021-06-11 16:16:00
笑死,比酒駕強姦還嚴重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1-06-11 16:16:00
笑死 給多少安家費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6-11 16:18:00
母豬菊繼續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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