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PTT法務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6-18 23:18:43
※ 引述《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之銘言:
: 八卦板主arsonlolita被別人寄信罵說
: 『祝你全家得武漢肺炎死光光』,然後他去Violation檢舉
: Violation居然說這不成立謾罵
: #1Wl61-Gs (Violation)
: 這咖也很阿康,就把同樣一句話寄回給PTTlegist,反正不算謾罵嘛
: 然後PTTlegist2就改判十幾天前的判決,然後順便再判arsonlolita兩張罰單
: #1WpA_3TB (PttLaw)
: 我說,這真的不是普通好笑
: 能做出這種判決,我覺得小埋都更適合當PTT法務了
看來應該是在一封信中,連續「謾罵」了多行
所以導致輕重有分吧?
但也搞不懂,到底為何在一審時,判處「難認有相關情事」?
還有,寄信時間是06月09日、二審判決是06月17日、PttLegist 檢舉是06月18日
難道能回溯追算處分嗎?
現在看來,在執行八卦板勤務上,必定會遭遇一定程度上的困難呢……
作者: emptie ([ ])   2021-06-18 23:19:00
沒事 八卦好幾個板主而且我記得八卦的檢舉不受理板主是無責的跟希洽不得擺爛差很多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06-18 23:22:00
八卦原來可以擺爛喔
作者: emptie ([ ])   2021-06-18 23:24:00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其實檢舉人上訴(僅限一次的樣子)的window滿窄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06-18 23:29:00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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