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是房子人,板主亂桶我請幫我伸冤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6-22 14:14:37
※ 引述《H114 (被切到歪掉的房子人= =)》之銘言:
: 算了吧
: 某間公司小圈圈亂搞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 選個經理還要限制選舉人條件
: 現任經理還會紀錄選舉人投票紀錄
: 一個一個審查資格唷
: 隨便解釋個公司規章進行有罪推定
: 也是很正常的呢
: 我在這邊說的都是園區裡面某間小公司唷
: 跟PTT沒有關係唷
問一下
聽說選經理前還要出示良民證
曾入監服刑90日以上者不得參選
如果現任經理想連任也比照辦理嗎?
要的話就算了
垃圾公司zzz
作者: saturday5566 (星期六56)   2021-06-22 14:17:00
作者: H114 (被切到歪掉的房子人= =)   2021-06-22 14:18:00
很正常吧,連留學都可能需要的東西,你的邏輯?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6-22 14:22:00
不愧是園區菁英,這模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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