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我那個同事的話題
(以下都是他閒聊時一點一點說的 我拼湊起來)
他今年55歲 35歲前真的是過富二生活
父母是珠寶大亨 國小畢業就跟去美國
當然也沒有好好讀書 就混了個三流大學文憑
生活就是賭場舞廳酒廳
然後他說在40歲結婚前都是處男 而且他不會喝酒
所以他去賭場舞廳酒吧大概就只有付錢功能而已吧
他30多歲父親去世 母親說想回台灣
在35歲兄弟分了財產回台 做了很多餐飲業的加盟店 做啥倒啥
40歲才相親結婚 那時後積蓄還蠻可觀的
所以就娶了啥都不會做的美女回來 生了個女兒
過不久就後悔了 想離婚但為了女兒不能離婚
2018年收掉了最後的飲料店 才去應徵保全
這是他人生第一次 領別人薪水
然後他生活非常節儉
但他老婆依然沒有去工作
女兒今年國二 成績很爛 還是一樣要補習
還給她上鋼琴課
他常抱怨鋼琴老師2小時就等於保全一天薪水
我就不理解 生活就已經那麼苦了
為何還要給女兒上鋼琴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