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上任後鬥同事嗎?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8-22 08:36:00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 #1WQlZYl0(C_Chat)
: : 聽說你水桶90天是不能參選的
: : 笑死 政見擺明來亂
: : 參選條件也不先看一看
: : 真的是來亂的
: : 整天只會嘴別人
: : 結果自己先搞到連參選資格都沒有
: : 可憐哪
: 再補上 4-7 累犯的話
: 感覺看來,「永久禁言」之刑應可預期呢……
: 能搞到無視規定,也真的……(略)
我覺得喔 他不是無視 是根本沒在看
只是今天有注意到這點的也不是我
你去看他政見下的推文 就被人抓到
我想說 既然此人整天嘴別人做得爛跟雙標
我相信他本人對自己的要求應該跟別人的要求一樣拉
畢竟遵守板規是要當版主的一大前提呢~~~~~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8-22 08:41:00
沒算錯的話,4-7、選務公告 4-1 是兩條不同的罪,需要分開認定 = =
作者: jerry7668 (阿J)   2021-08-22 08:43:00
這個部分 你們就討論一下只是在以前 不太會一罪二罰尤其是這種比較重水桶天數的不過看你們拉你們這樣判決也是OK 只是有些人毛很多就會找人之後整天想辦法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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