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進來某人!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8-28 18:55:18
※ 引述《aynmeow5566 (艾喵56)》之銘言:
: 說到檢舉
: 你板的檢舉是累積制的嗎
: 直接一直加上去?
: 姆咪
沒錯,而且還是無限累計的那種
如果短時間內累積多重違規,而且還是累犯那種的話
可想而知,不用想短期內能回來了吧……
(除非是使用分身帳號,而且這邊也完全沒有相關違規的罰則)
作者: ilovebigjj (我愛大jj)   2021-08-28 19:26:00
用分身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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