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真的被桶了耶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9-07 21:22:40
※ 引述《QQKKQKQK (QK啦!)》之銘言:
: 乳題
: 四 john der la
: 真的在皇城被桶了耶
: 挖
: FREE的皇城
: 說酥不起就禁東禁西是廢物
: 然後我就被桶惹?!
: 4-5要囧麼申訴呀?!
: 以上
我是覺得配合C_Chat應該要這樣啦...
4-5 人身攻擊違規 改成只處理個人(當事人檢舉)的部分,群體攻擊移至4-7。
順帶一提C_BOO沒在管人身攻擊,請自己訴諸司法控告誰誰誰對你人身攻擊。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細項調整或刪除並改為分輕度重度以不同罰則處理,
包含前面 4-5 人身攻擊違規的群體部分,通常會以輕度(可能水桶7天)處理,
我認為因為板上的群體無法客觀定義,所以那種地圖炮言論應以引戰來論,
這樣更能保證處理原4-5群體部分不會讓檢舉人有對號入座的嘲諷感。
順帶一提C_BOO沒在管引戰,敏感話題不必擔心誰崩潰或誰玻璃心。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21-09-07 21:23:00
你覺得怪怪的 怎麼不改==
作者: k960608 (霧羽‧浪沙)   2021-09-07 21:33:00
你誰 pp呢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09-07 21:53:00
欸欸,尼怎麼抄低調大神ㄉ文章,尼這樣不優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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