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重刑伺候 對間諜不輕饒
2021/09/14 05:30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我國近年頻爆共諜案卻獲輕判,外界籲政府拿出有效作為。為
保護國家利益並確保國家安全,民主國家多設有專責機構執行反情報活動,在保障人權的
同時,對於危及國安的情報活動,仍祭出嚴刑峻法,傾力嚇阻他國破壞本國安全的企圖。
以各國的專責機構及法令來看,美國設有聯邦調查局,相關法令包括「間諜法」與「反情
報加強法」;英國有軍情五處、「安全局法」與「調查權力規定法」;日本有公安調查廳
、「破壞活動防止法」與「強化反情報機能基本方針」等,安倍政府還於二○一三年通過
「特定秘密保護法」,確定間諜行為的詳細罰則,防範安保情報的洩露。民主國家也在法
律中設有防範濫權的條款,以免這些機構在調查時侵害人權。
觀諸各國對間諜案的判例,刑期少則三、四年,多則二、三十年,甚至可處以終身監禁或
死刑,惟現代因人道或法律攻防等緣故,已少見死刑。美國刑期較重,例如前政府太空科
學家諾澤特因試圖向以色列輸出太空及國防機密,於二○一二年被判處十三年監禁;華裔
工程師麥大志為中國竊取核潛艇資訊,被判刑廿四年並全家驅逐出境。中國也吸收在美台
灣人,如在美中經商的郭台生為北京從事間諜工作,於二○○八年八月被判十六年徒刑。
各國關三、四年起跳 甚至終身監禁
而在美中關係越趨緊繃的背景下,美國近年破獲多起前特工被吸收成為中國間諜的案件。
二○一九年五月,美國前CIA特工凱文.馬洛里因向中國出售機密軍事情報,被判刑二十
年。二○一九年十一月,出生於香港的CIA前情報員李振成,被控幫助中國摧毀美國在華
間諜情報網,使大量線人遭逮捕或殺害,被判處十九年監禁。
擁有香港背景的中國間諜馬玉清是前CIA雇員,已六十七歲,他與同樣曾任職CIA的親戚涉
嫌洩露機密情報給北京,去年被美國司法部破獲;馬的律師聲稱他有阿茲海默症早期症狀
,目前尚未宣判。馬若被判有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另外如假冒脫北者的北韓間諜元正華,在韓國二○○八年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或如德國
情報人員萊契,因擔任美國與俄羅斯的三面間諜,於二○一六年被判處八年徒刑;加拿大
海軍中尉德利勒因洩漏美加軍事訊息給俄羅斯,於二○一三年被判處廿年徒刑與罰款。案
例皆顯示間諜活動從未休止。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72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