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1-09-19 03:24:50老實說啊,pp我覺得你事後再來講這些是真的不必(笑
畢竟你也不是剛退,有些事過了就算了(燦笑
如果一直提過去的事情,那其實蠻好笑wwww
會給人感覺,你是不是走不出來(歪頭
既然都當了西部板主,就專心在西部之上不好嗎(燦笑摸頭
現任板主群的事情,就跟現任板主群還有小組長去煩惱你說是吧wwww
反正還有一群前wwww板wwww主wwww會出考題的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 引述《oz5566 (卡爾弗朗茲)》之銘言:
: : ※ 引述《erimow (阿歐伊)》之銘言:
: : : 「肥宅」這個詞被當4-5很久了嗎
: : : 我知道近幾年都是被判違規
: : : 但這詞為何現在幾乎變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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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XDasBpY (Marginalman) [ptt.cc] Re: [姆咪] 提到"別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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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0948747.A.C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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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宅幾乎是一直都是會被判違規,但後面有沒有變更嚴是其他板主的事我懶得管。
: : 唔姆.. 西洽就從PP開始 (嘆
: : 呀咧呀咧 板規搞得又臭又長
: : 維基百科好像把他分類過
: : 欸都 那時候好像有好一點 (推眼鏡
: : 後面板主越搞越亂 wwww (汗顏
: : 肥宅 廚 這種東西都要水桶 (摸頭
: : 呀咧呀咧 是真的無聊 (搔頭
: : 此地無銀三百兩
: : 唔姆.. 笑死
: 其實這其中有個很好笑的小故事,
: 最早我先提議新板規以做什麼事情違規來分類,
: 可是另外兩位好像都誤解成什麼動作會違規來分類,
: 然後就變成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這樣分到很長,
: 原本我是想跟他們講搞錯了...尤其是Leeng,
: 因為他接著我的話那麼說,然後房子人好像也跟著誤會,
: 但我看既然Leeng那麼贊成這樣分,雖然他就只出張嘴,
: 我覺得這很好笑就讓房子人繼續弄,因為他說要負責主編,
: 媽的這到底是哪些人選出來的智障會認為應該這樣分啦?
: 正常人當然是至少像埋騎那樣分,那到底什麼邏輯啊XDDDDD
我只是想試看看肥宅體而已,以上都是廢話
不用管我上面寫什麼,要配合那個動作跟www寫句子還真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