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imow (阿歐伊)》之銘言:
: 馬來人
: 你是不是看臺灣的新聞看太多了
: 好得不學學壞的
: 跟我們家時中一樣
: 講話都5分實5分虛
: 愛打迷糊仗耶
阿,這個很正常啦
因為說明標準就沒辦法浮動了,特別是這種發幾篇算違規的
例如以前4-4從來都沒寫過明確標準
所以你單天一個小時發5篇不會被桶
但是你每個小時都發5篇,連續這樣發好幾個小時就會被桶
標準是什麼?標準就是板主主觀認定你在洗板
但是這個標準好不好寫清楚?
我可以寫成這樣
4-4 洗文違規
1 單一小時內發表五篇,且在單日內有兩小時以上持續類似行為者違規。
阿這樣寫,那是不是我每個小時發四篇,連續好幾個小時就可以閃了?
所以又要加一條
2 同日內累積發表二十篇者,且各篇時間間隔小於十五分鐘者違規。
說真的你要閃違規其實很容易閃,寫得越清楚的越有空隙可鑽
而且每當有人想出新的鑽漏洞法,你就要改一次板規去應對
到後來板規就會非常繁瑣讓人看不懂,甚至連後續接任板主都不知道該怎麼判
所以寫個大概,之後靠板主認定是最輕鬆的作法
大概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