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tune : 所以你想跟哲維一樣花時間嗎 是的話你可以當我放屁
被人告真的很不方便
第一個水滴魚因為在新竹警察局提告
我就得千里迢迢殺到新竹該地派出所
並且在看到警察提出的證據之前你根本沒印象是因為什麼事情提告
原本我還以為是控胖子提告了結果是妹子==
去一趟警察局後才知道發生什麼事
這時候才想要擬定自述書或是諮詢律師的意見都有點晚了
對你有利的文章或訊息早早就被對方刪除
然後兩個月或半年後再把你叫去新竹地檢署一趟
雖然水滴魚地檢跟高檢都不起訴有點神奇就是了
然後再來是我一次打lol
嗆路人說小朋友不要在這秀下限滾去睡覺
這個人是在台北市告的所以還好
可想而知也是不起訴
最近是我在FB地獄梗社團把人家大頭貼P在狗身上
這個就要跑到桃園去了
有夠靠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