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瓦特] 其實很無辜吧

作者: ALEX492 (ALEX)   2021-10-26 19:04:16
哈哈 你們最好不要得罪我喔
我是花蓮人捏
告你們你要跑多遠你知道8
小心一點歐
嘻嘻嘻
※ 引述《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之銘言
: → kitune : 所以你想跟哲維一樣花時間嗎 是的話你可以當我放屁
: 被人告真的很不方便
: 第一個水滴魚因為在新竹警察局提告
: 我就得千里迢迢殺到新竹該地派出所
: 並且在看到警察提出的證據之前你根本沒印象是因為什麼事情提告
: 原本我還以為是控胖子提告了結果是妹子==
: 去一趟警察局後才知道發生什麼事
: 這時候才想要擬定自述書或是諮詢律師的意見都有點晚了
: 對你有利的文章或訊息早早就被對方刪除
: 然後兩個月或半年後再把你叫去新竹地檢署一趟
: 雖然水滴魚地檢跟高檢都不起訴有點神奇就是了
: 然後再來是我一次打lol
: 嗆路人說小朋友不要在這秀下限滾去睡覺
: 這個人是在台北市告的所以還好
: 可想而知也是不起訴
: 最近是我在FB地獄梗社團把人家大頭貼P在狗身上
: 這個就要跑到桃園去了
: 有夠靠背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21-10-26 19:05:00
叫花蓮人不要來跟宜蘭人塞客運好鋪好
作者: qwer338859 (溫莎公爵)   2021-10-26 19:05:00
對不起
作者: Ceelo (hakkaman)   2021-10-26 19:06:00
這裏有人比你精障ㄇ
作者: amsmsk (449)   2021-10-26 19:10:00
這樣想 你給我注意一點 你住花蓮被我告要跑很遠喔
作者: ALEX492 (ALEX)   2021-10-26 19:11:00
提告相對論欸 樓上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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