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htw (餘燼)》之銘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027/2110801.htm
: 審法院依照《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
: 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
: 」連帶責任。本案可上訴。
不是啊
先不討論謀殺部分
咖啡廳店員端一杯咖啡給你
結果你因此被下藥
餐廳本來就有連帶責任
在換個說法
麥當勞前陣子用醬料的噴嘴
時常掉入漢堡內
如果消費者因此吃下去送醫開刀
是疏忽沒注意噴嘴頭的店員要賠
還是麥當勞這家公司要賠
仔細想想 邏輯就能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