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媽媽嘴咖啡廳老闆好可憐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23:20
其實這問題沒有那麼複雜
法官寫這垃圾理由所以要老闆賠好幾百萬
提個免責方案也沒辦法合乎情理 說服不了人
那被罵活該
我會一直問老闆要怎樣免責
不是因為我反對老闆賠錢
而是你法官這樣判的背後含意就是老闆做不夠好
做不夠好才會導致需要賠錢
那要怎樣才叫做得好 合乎情理 合理成本 絕對免責
你法官給出來的答案是什麼垃圾 被幹活該
這個老闆真的有做不好的地方
法官能明確的指出來
輿論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
現在就是沒辦法 硬要老闆承受賠錢+做不好
這意義是"法院認證你老闆做得不夠好 才導致這起案件"
我覺得老闆倒楣不只是因為他要賠錢
而是老闆被迫承擔他不應該承擔的責任
他沒有做得不好阿
一個小咖啡店怎麼可能多請一個人監督
可是在這個判決下
這老闆就是做得不夠好 才導致這起事件
才因此害死兩條人命耶
不然為什麼要因為這樣而賠錢?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25:00
法官有給標準阿 只是這個標準很高
作者: lopp54321010 (嘻嘻010)   2021-10-29 19:25:00
兩條人命拔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21-10-29 19:27:00
老闆真是太苦了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10-29 19:29:00
只能說老闆是「求仁得仁」了
作者: 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   2021-10-29 19:31:00
對 所以你為什麼不專門請一個人監督
作者: kitune (狐)   2021-10-29 19:33:00
五人以下的小店家都可以不用勞保了 請三小監督
作者: 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   2021-10-29 19:34:00
抓到 僥倖心態 判賠!
作者: wwndbk (黑人問號)   2021-10-29 19:36:00
老闆活在台灣 下次記得投洨英司法改革一下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10-29 19:37:00
這就心態上的問題 對一般人來說是重大案件對法官來說 是幾十萬件中的其中一件多少會選擇避免被發回的判法 不然要一直加班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1-10-29 19:39:00
難道別的國家就不會這樣發回嗎 到底為啥一定要發回報復心態膩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39:00
我知道阿 所以我才會說 換作你們是老闆呢兩條人命都是因為你做得不夠好喔以後鄰居都會說是你老闆的問題害死兩條人命之類的 想想就覺得 這到底三小
作者: 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   2021-10-29 19:41:00
上街砍鄰居 現在到底是誰的問題你再說一遍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41:00
當然大部分的鄰居應該都不會那麼智障光是遇到一兩次你就受不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21-10-29 19:43:00
為什麼上面法官看到不合常理的高標準就不會想到要發回?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10-29 19:43:00
換作是老闆 我也沒辦法管別人怎麼說阿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45:00
我是覺得 本該是因為"我有能力 為了社會所以吃虧"變成了"因為做不夠好 害死兩條人命" 這重量差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45:00
這個是還好啦 當事人比較在意的是要賠多少錢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46:00
而且基本上大部分人也會覺得不是他的鍋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47:00
當事人怎樣想的確實跟我不一樣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47:00
因為上面那些法官的見解就不合常理了ㄚ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48:00
現在法院判的這個見解 最高法院應該是大拇指==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1-10-29 19:48:00
沒 新聞鬧這摸大 這一定被發回ㄉ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1-10-29 19:48:00
法官程度也能看出整體的社會程度,反正都知道大家只在乎賠多錢,那法官為了判一個自己滿意的價錢,抹屎也沒關係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49:00
不知道那些老頭會怎麼想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10-29 19:52:00
我是覺得大部分的法官應該沒想過法條背後的意義吧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21-10-29 19:53:00
整天複製貼上,跟虹EN禁新人連動一樣,唉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53:00
所以才會"不合情理"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53:00
複製貼上 還真的給你講對了法官判決都是拿判例直接給你複製貼上就結案了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54:00
沒有思考所以無法合乎情理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54:00
如果能夠找到判例 遊戲就結束了 複製貼上結束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10-29 19:55:00
多半都是在想怎麼賠比較合理或怎樣不會被發回你說的 做不夠好跟為了社會吃虧 法官不會這樣想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19:57:00
恩 我知道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19:58:00
下級審其實就是最高法院的影分身ㄚ就照上面的見解判而已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10-29 19:59:00
但是你的理解 我覺得其實已經比很多學者來得好因為很少債法老師 是先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再交給學生法官會偏向受害者立場 去認為生意人就應該承擔至於理由 就寫一個盡量不被發回的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10-29 20:04:00
我明白 這就是我上一篇推文說的年輕的法官怕被發回不敢用 成長成老法官就會發回這個循環沒有上帝之手下來改是不可能動的老實說 當我知道問題是出在這裡之後 我就覺得我不會去嘴太用力了 因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29 20:07:00
其實很多教授的書提到188跟本都只有說什麼你請員工幫你賺錢 那你就要負擔相應的風險有些會直接寫什麼損益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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