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媽媽嘴咖啡廳老闆好可憐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1-10-30 14:59:41
我看這題很多法律人都是不講話
只好自己想像一個反方
這個反方問我:如果像麥當勞這樣的餐飲業,
雇用一個吸毒仔/邊緣悲憤肥宅,結果吸毒仔/邊緣悲憤肥宅在店裡砍客戶,
那老闆有沒有企業責任?
我想了想
賠了 老闆何其無辜
不賠 以後一堆吸毒仔做餐飲
我覺得真正的答案
就是做人不要開餐廳 要當法官
月收高,還有機會養小三小王,金爽金爽
不然當個律師也好
至少被車撞可以對酒駕仔從重量刑
更高位的甚至不是利用規則,而是直接當裁判,
像三星李在鎔,他在現實實現了大富翁裡的即刻出獄
有些人管法律,有些人訂法律,
而像媽媽嘴老闆這種奉公守法的韭菜民,
努力是為了給人家收割,真的慘。
作者: uegi (ㄩㄐ)   2021-10-30 15:01:00
所以老闆不會雇用吸毒仔啊== 吸毒仔只好去外面砍人
作者: LabMumi (實驗室姆咪)   2021-10-30 15:01:00
法盲閉嘴
作者: hulucat (呼嚕貓)   2021-10-30 15:03:00
老闆們在爽幹小三的時候剩你還在幻想當法官比較好賺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30 15:04:00
大老闆認識立委 就會修改法律對自己有利ㄚ之前不就被抓包 陳永明收李恆隆300萬幫忙施壓機關大老闆無敵 小老闆要自立自強R徐永明*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1-10-30 15:07:00
法律的目的不是實現正義,是讓大眾相信有正義
作者: Victoryking (勝利王 )   2021-10-30 15:08:00
要當就要當最頂的 大到不能割 有點錢=飽滿的韭菜 割下去可以吃很久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1-10-30 15:09:00
現在醫護就被割得很爽啊,政府還給你獎金五百元真的是下去領五百,不知道以後醫護會不會一樣綠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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