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ssyoin (殺生院祈荒)》之銘言:
: 4-4 〔洗文違規〕
: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水桶一週。
: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
: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週。
: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 即使這篇不直接指名道姓,
: 相信常常逛希洽的板友應該都有注意到,
: 最近希洽有幾個帳號常常洗文,
: 引起許多板友不滿、給予噓文。
: 且那些帳號往往能夠精準迴避板規限制,
: 既然目前板規是限制一小時內不得超過三篇文章,
: 那就第一個小時三篇、第二個小時三篇、第三個小時三篇,
: 只要連續四篇文章當中的第一篇與第四篇間隔超過一小時,
: 板規就毫無用武之地而形同虛設。
: 然而,
: 若是回歸從前沒有「4-4-Ⅳ」明文規範的情況,
: 恐有板主權力過大與板友無所適從之疑慮。
: (參見 #1X8HZX8V (C_Chat) #1WwwT01x (C_WorkBoard) )
: 是故,
: 希望能夠以連署或投票的方式修改或新增板規,
: 將「4-4」的相關規定修改得更為嚴格。
: 舉例來說--
: 一)
: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二篇文章。」
: 二)
: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日內超過五篇文章。」
: 三)
: 修改前「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文章。」
: 修改後「4-4-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一小時內超過三篇或一日內超過五篇
: 文章。」
: 又或許可以比照板主選舉或榮譽板主選舉,
: 直接讓板友在一定期限內分享修改方向,
: 並且由板主擇日舉行投票。
: -
: 【補充】
: 黑名單的人數似乎有其上限,
: 而且目前批踢踢已經重新開放註冊,
: 如果不制定板規只能以黑名單的方式,
: 我認為是治標不治本。
齁粉又來了
那麼玻璃
怎麼不滾去齁板
度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