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發生多起被害人遭長期跟蹤,最終被殘暴殺害的社會案件,震驚全台。為防止不幸事
件重演,立法院歷經3度協商,終於在19日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跟騷行為
樣態、事先防範措施、事後處罰行為人的罰則等3大重點,明定跟騷是對特定被害人反覆
做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8大類行為,包括監視、跟蹤、盯哨、守候、威脅
、辱罵、歧視、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要求約會等行為都被列入,最重刑責可關5年。
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跟蹤騷擾」的行為,指的是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
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用電子通訊設備干擾
是不是包含用ptt狗人
我不敢上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