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刑法大師請進

作者: BeweisLast (不會吃辣)   2021-11-20 14:31:52
查到一個實務見解,可以解釋在共同正犯類似逾越中,有沒有意思聯絡的問題:
https://i.imgur.com/s353Doa.jpg
我的理解是,最高法院講明間接故意也可以形成意思聯絡
也就是說雖然這11個人就是基於竊盜犯意偷竊,沒有準強盜的明示意思聯絡
但是還是可以認為有間接故意=>有意思聯絡
至於我剛剛說的原則例外什麼的,應該是我理解錯誤
因為實務就是認為,共同正犯逾越=不成立該逾越行為的共同正犯,
應該沒有所謂原則例外的問題
※ 引述《sole772pk37 (單推Korone)》之銘言
: 如果今天十一個人
: 基於共同犯意去菜園偷菜
: 在過程中
: 甲被地主發現
: 為了逃跑拿手中刀子砍傷地主
: 這樣的話
: 我解甲強盜
: 其他人解竊盜可以嗎?
: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1-11-20 14:59:00
間接故意和直接故意的差別是意欲 不是認知阿
作者: BeweisLast (不會吃辣)   2021-11-20 15:33:00
? 對阿所以你覺得本案無間接故意 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1-11-20 15:37:00
對阿
作者: BeweisLast (不會吃辣)   2021-11-20 16:17:00
可是在能預見可能會有人準強盜的情況下,還一起同犯竊盜任由風險發生,這不就是間接故意嗎
作者: ybz612 (私はスキをあきらめない)   2021-11-20 16:30:00
這樣酒駕全都故意殺人惹故意的知是要真的知道會造成什麼特定犯罪結果
作者: BeweisLast (不會吃辣)   2021-11-20 16:33:00
欸 也對 這樣想好像會變得有點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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