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阿比說了一大堆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1-12-03 00:50:27
贊成改勇統
遲早會改勇統
阿布拉巴
結果最後自己挖鼻孔
懶得改
這樣跟毒物&馬來夫妻比
有比較認真嗎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12-03 00:55:00
沒有,他那篇我看完,也只是在講幹話而已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04:00
他就只是幫忙講古一下而已。而且說真的警告沒我去整理,這一輩子大概也沒別人會去碰,而下屆馬上就因為不想整理警告而不警告,難怪會埋炸彈呀~最重要的是群組規有一條,那條沒解決前全都是在講空話的。不過看大家這話題還是聊滿開心的也讓我不忍戳破就是了= =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12-03 01:10:00
不准不戳破
作者: Emerson158 (紅豆 X 八嘎 X 烏魯賽)   2021-12-03 01:12:00
這個案子討論度真低阿 反正勇統是個炸彈,大家都不想碰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14:00
不意外吧?因為這種事實質上只有會進桶的人才會去關心呀!不會被桶的人還是比較多的,不單純只是因為都潛水不講話,大多數人本來不會隨便就往那條線跳,板主線自己控好就好。話說我時任是滿多相關的,但要不要出來發文戳看心情吧...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12-03 01:20:00
期限就改成十年,然後一年沒違規給消一次永桶累積紀錄我覺得很棒ㄚ,只是有點麻煩,大概沒有板主願意這樣幹對ㄚ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20:00
主要是群組規那條的解釋應該不會同意水桶紀錄也能這樣消。當然要挑戰組規也沒什麼不行,都是看板主有沒有膽子而已。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12-03 01:23:00
計入永桶的水桶次數另計ㄚ,這樣也繞不過群組規哦@[email protected]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24:00
不是能不能繞過,而是板主要不要做而已,不繞硬拚會怕嗎?如果我認為道理在我板主這,組規白癡我也不會想去遵守的。
作者: LoKingSer (魯王蛇)   2021-12-03 01:26:00
所以我說有點麻煩,大概沒有板主願意幹不過如果把期限改成十年,那也不錯,對ㄚ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2-03 01:30:00
不是啊 為什麼一定要用消次數的?不能用時間累積制來算嗎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30:00
要不要而已,像既然都已經沒警告,那僅增加上限次數也行,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2-03 01:31:00
幾年內10次這樣 更早之前的紀錄就不要理他了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31:00
不然永桶規定本身改成僅計一定期間內紀錄也行就不用消啥,甚至根本不甩組規我想重置就重置,逼你組長出來面對大眾,我是不覺得現在的群組長不會同意改掉差不多是陋習的規定,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12-03 01:33:00
幾年內計算次數的方式最簡單也最少負擔
作者: waitan (微糖兒>////<)   2021-12-03 01:34:00
消次數的誰那麼閒去算那個 直接用時間來看直觀多了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34:00
只是如果不去逼他的話,大概就一直不會有結論,你們懂的。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12-03 01:34:00
話說pp你知道怎麼把水桶名單改成用id排序嗎?皇城精華區那個id排序的水桶紀錄總不會是手動排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36:00
都是手動的吧?精華區什麼時候有那種自動功能了= =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12-03 01:37:00
靠= =我以為可以自動排序耶我剛才還在那邊試半天想說怎麼弄不成功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37:00
如果可以自動的話,警告還需要我來整理嗎?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魯廢肥宅)   2021-12-03 01:38:00
好吧
作者: pp1877 (低調之神)   2021-12-03 01:44:00
反正重點一直在於板主要不要幹而已,像版權我就改超過,你組規說以上,有種來檢舉那邊板規,當初在跟我吵的也不敢。不過應該說刻意明確寫出超過是當初簡化板規時那屆的共識,講真的以上在實務上真的很容易讓人踩到,根本在自找麻煩。
作者: nh507121 (特)   2021-12-03 05:14:00
反正不管怎樣改 麻煩的也不是他 畢竟他7~10天才判一次案https://i.imgur.com/djnrfXr.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